來源: 安徽省物價局 時間: 2013-12-03 14:11:10 閱讀:

安徽省物價局關于食鹽配送費有關問題的批複

 

皖價商函〔2011116    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

 

巢湖市物價局:

你局《關于食鹽配送費有關問題的請示》(巢價綜〔201017号)收悉。經研究,現批複如下:

關于食鹽配送費問題,我局《關于食鹽價格有關問題的批複》(皖價商〔2007164号)已作明确規定,請你局繼續依據此文件規定,按照配送範圍,兼顧遠近的原則核定食鹽配送費标準。

 

 

 

安徽省物價局關于食鹽價格有關問題的批複

 

皖價商函〔2007164    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九日

 

淮南市物價局:

你局《關于500克紙塑包裝碘鹽價格的請示》(淮價商〔200745号)收悉,經研究,批複如下:

一、現行500紙塑包裝的碘鹽批發價格仍執行1.13/500

二、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《關于促進食鹽流通現代化的若幹意見》(發改經貿〔20031995号)和《推進食鹽流通現代化實施方案》(發改辦經貿〔20051073号)規定,近年來外省和我省多數市縣已普遍開展食鹽直達配送工作。鹽業公司在食鹽批發價外可以适當收取配送費用,具體配送費用由你局研究制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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